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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1-01-07


 
各市属社会组织:
   春节临近,人员流动性大、社会组织举办年会、换届会等活动比较多,为全面落实好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《关于做好2021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工作的通知》(郑防疫【2020】37号)要求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  一、思想高度重视。当前,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,各市属社会组织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。坚决克服侥幸心理、麻痹思想,坚决落实国家、省市疫情防控要求。
   二、落实防控责任。各市属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自我管理和行业自律功能,“外防输入、内防扩散”,加强对场所、人员和活动的管控。全面掌握本机构人员往来动向,鼓励行业和会员有关单位根据生产、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,灵活安排休假,引导职工在春节期间尽量在工作地休假,做好留在工作地的职工春节期间保障工作。减少人员流动,尽量减少不必要非急需跨境旅行。严格个人防护、减少人员聚集,落实社会、企业、事业单位“五有一网格”防控措施。
  三、严控年会等聚集性活动开展。社会组织举办换届、年会、庆典、表彰、培训、展览、交流、考察、社区服务等聚集活动,要按社会组织重大活动向业务主管单位、登记管理机关等有关部门报告。应当控制人数,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,50人以上活动应当制定防控方案,严格落实场所消毒、人员登记、体温测量、个人防护等有关防控措施。
   四、按照规定报告疫情信息。各市属社会组织要严格落实疫情信息报告工作要求,发现疑似人员或密切接触者,要主动向卫生行政部门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有关部门报告,确保防控工作不留死角、不留盲区。
 
         
    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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