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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期食品严惩必究

发布时间:2025-03-13

     在“3·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”来临之际,靖远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围绕“共筑满意消费”主题,精心甄选出2024年靖远县五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向公众发布,以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,倒逼经营者诚信经营,提高商品与服务的质量,共同营造令人满意的消费环境。
   过期食品严惩必究案例简介
  2024年3月24日,消费者反映其在靖远某某超市购买的啤酒发现已过期10天,希望尽快查处。
   处理结果
   接到投诉后,靖远县市场监管局刘川镇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调查:经调查核实,投诉内容属实。被投诉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行为,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四条第十项规定,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,我局做出立案查办的处理决定。
  案例评析
   过期食品成为当今社会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,正常情况下,消费者会选择信任商家,认为商家的产品应该是新鲜的,符合规定的。然而如今许多商家不遵守规定,随意销售过期食品,给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了很大影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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