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讯动态
当前位置:首页 >
安全常识

清明将至,这份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请收好!

发布时间:2025-04-03

      清明节临近,随着扫墓祭祖和踏青春游的人数增多,饮食不当导致食物中毒的可能性增大。为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,保障广大消费者清明节期间饮食安全,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如下消费提醒:
  烧腊、糕点等祭品的食用要注意
   烤乳猪、烧鹅、糕点等是清明节常见的食品。随着气温升高、摆放时间长等原因,这些食品容易受到污染而变质。购买食用烧腊、糕点等食品时,消费者应注意:
   选择证照齐全、操作环境卫生的商家,避免购买颜色过于鲜艳或气味异常的食品。
   应选取新鲜的食品购买,烧腊应表皮干爽、肉质有弹性,无酸败或腥臭味;糕点应当天制作,销售存储条件卫生干净。
   摆放时间过长的祭祀食品,若要食用,需剔除被尘土、烟灰污染部位,彻底复热后方可食用。
   不要采摘、食用野生动植物
   扫墓祭祖时,可能会发现一些看似能食用的野菜、野果、蘑菇等。但这些野生动植物往往“暗藏杀机”。对此,消费者应注意:
   不采、不买、不吃野生动植物。许多野菜、野果外形相似,但可能含有剧毒。就算专业人士不通过技术手段,都难以辨别是否有毒,消费者切勿以身试险。
   万一出现中毒症状,要及时自救。若误食后出现恶心、头晕、腹痛、腹泻等症状,应立即催吐(可饮用大量温水或淡盐水),尽快到医院就诊。保留食物样本或告知医生所食植物特征,以便妥善治疗。

协会简介 | 协会刊物 | 协会工作 | 资讯动态 | 政策法规

郑州食品药品监督协会  

备案/许可证号为:豫ICP备12011434号 地址:郑州市紫荆山路与二里岗南街交叉路口蓝海广场2号楼2201  电话:0371-69098888

郑州食品药品监督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:zzybxh@163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