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法规
当前位置:首页 >
部门法规

国家药监局关于更新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的公告(2021年第74号)

发布时间:2021-05-31

 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原料管理,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,依据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相关规定,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(2015年版)》(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第二章中的《化妆品禁用组分(表1)》《化妆品禁用植(动)物组分(表2)》进行了修订,形成了《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》《化妆品禁用植(动)物原料目录》,经化妆品标准专家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以发布,分别替代原有禁用组分表,并纳入《规范》相应章节(详见附件1)。

 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化妆品注册人、备案人不得生产、进口产品配方中使用了《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》《化妆品禁用植(动)物原料目录》规定的禁用原料的化妆品。


  附件:1.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(2015年版)》修订概况表

     2.《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》

     3.《化妆品禁用植(动)物原料目录》




  国家药监局

  2021年5月26日
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74号公告附件1.doc
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74号公告附件2.doc

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74号公告附件3.doc

协会简介 | 协会刊物 | 协会工作 | 资讯动态 | 政策法规

郑州食品药品监督协会  

备案/许可证号为:豫ICP备12011434号 地址:郑州市紫荆山路与二里岗南街交叉路口蓝海广场2号楼2201  电话:0371-69098888

郑州食品药品监督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:zzybxh@163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