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规范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,根据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《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》等法规、规章,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《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》,现予公布,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
国家药监局
2022年2月15日
郑州食品药品监督协会
备案/许可证号为:豫ICP备12011434号 地址:郑州市紫荆山路与二里岗南街交叉路口蓝海广场2号楼2201 电话:0371-69098888
郑州食品药品监督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:zzybxh@163.com